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日期:2016-01-25     稿件来源: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1月22日在区机关739会议室举行。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丽秀主持,副主任付彩霞、杨自山及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王希田,区人民法院院长林晓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志民,各镇、街人大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要点及例会安排;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代表工作要点; 根据长春市绿园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授权,审查和批准了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2016年预算;审议通过了人事事项。

  最后,王丽秀主任受主任会委托做重要讲话。

  

版权所有: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技术支持:长春市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04030026号 本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