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绿园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批准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7年7月31日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绿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孙晓晖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绿园区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区审计局梁庆红副局长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绿园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区人大财经工委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
特此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7月31日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公告
第二号
2017年6月至7月,城西镇等4个选区,依法补选吴宣法、张希军、李颖、田娟、吴东炜、毛凯等6名同志为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吴宣法、张希军、李颖、田娟、吴东炜、毛凯等6名新当选代表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补选程序合法,代表资格有效。
因工作变动,张春良同志请求辞去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张春良同志的辞职请求,张春良同志的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50名,经本次代表变动后,实有代表244名。
特此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7月31日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公告
第三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薛文革区长的提请,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李彦军同志为长春市绿园区审计局局长;
王 强同志兼任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主任。
免去:
商万波同志的长春市绿园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