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9月20日在区机关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自山主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丽秀,副主任付彩霞、杜玉凤、侯伟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袁文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立明,各镇人大主席、汽开区和区人大机关相关同志,区发改局、财政局、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区人大财经工委委员、法工委委员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全区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绿园区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决定批准绿园区2017财政预算调整。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六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绿园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批准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
(2017年9月20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绿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副局长王长宝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绿园区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绿园区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
特此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20日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六次会议公告
第二号
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9月,合心镇、林园街道等2个选区,依法补选秦铭伯、王燕等2名同志为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确认秦铭伯、王燕等2名新当选代表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补选程序合法,代表资格有效。
长春市绿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50名,经本次代表变动后,实有代表246名。
特此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20日